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西山职工总医院招(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就西铭分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 项目名称:西山职工总医院西铭分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XSYYJZXCS20209
1.3 项目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1.4 项目地点: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1.5 采购范围:本次项目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
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西铭分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 | 1项 |
1.6 工程概况:西铭分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因设备老化陈旧,已经不能正常运转,需院内迁址重建,处理规模50立方/天,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7 招标范围: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技术培训等EPC总承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污水处理站建设所具备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2.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西铭分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参数(见附件),请仔细阅读提供的技术参数。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对本采购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首先携带以下资料到备行政科报名进行资质初步审核,行政科出具审核合格证明(行政科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如下:
3.1.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1.2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1.3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企业证件已经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1.4 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1.5 近半年内纳税凭证及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委托代理人在明细表中),依法纳税或不许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3.1.6 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三表一注),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7 资质要求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一等甲级及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的资质;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安全2级;。
3.2 磋商文件获取地址:投标人携设备科出具的资质初步审核合格证明及报名资料到医院管理科进行二次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并缴费后获取磋商文件。
3.3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8日,每日0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管理科开具缴款单,财务科缴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平台: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公共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太白东巷15号
联系人:翁凯 张亚萍
电话:0351-6210287 0351-6210972
邮编:030053
电子邮箱:zgzyglk@163.com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4日
附件: 西铭分院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参数
(一)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50m³/d。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同时兼顾远期国家、省、市环保政策指标,为后续进一步优化处理医疗废水留有余地,避免造成投资浪费。
(二)设计方案建议选用但不限于:化粪池+“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要求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低、布置合理、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管理简单、操作方便等。
(三)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进行设计建造,需建设应急事故池。
(四)设计功能要全面,保证新建完成后形成稳定可靠的水处理系统,各环节处理能力要足够。
(五)配电系统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电力系统相关标准及规范,配备齐全各类电气保护,各保护装置应与医院现有的保护装置兼容。
(六)各设备性能安全可靠,设备主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部材料应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腐蚀环境。
(七)地面建筑布局、大小考虑与医院相协调,建筑物外部形状、结构、颜色应按有关标准与规范设计。
(八)工程竣工后,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以及集团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监测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后,方能准予验收,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